申明 本文属原创文学,其著作权及所有商业使用权归本ID号下的醉于深蓝所有。在未经本人授权情况下,任何媒介或机构不得将之用于赢利性的刊物,影视,网络及其他相关场所,否则作者有权视其为商业侵权行为(四川旅游网除外),本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当事人经济损害及名誉盗用的权利。 特此申明! 醉于深蓝 2007年3月30日 第二季 今生 [一]——————————————————————— 我曾多次手握林小恬的那枚玉佩把玩,却从没发现它有任何玄迷之处。后来也就没有什么兴趣了。 “它原本就是你的。”林小恬走的时候,把玉佩轻放在我的手中依依不舍的说。然后连手带玉由深情到贪婪地紧握着,我能清晰的感受到她手里的力气由强变弱,直到最后一丝鼻息的完成,它才伴着一行眼泪无力的垂落下来。 [二]——————————————————————— 我站在十八楼的阳台上,背后是我们新居的卧室。一色淡紫的窗帘在清风的鼓动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背脊,好似小恬温热的小手依然还在身后。我不由的将手往后搭去,抓住的是一抹空无,燃起的是一腔忧伤。 仲夏之夜的天空,繁星闪烁,点点粒粒好不璀璨。我曾努力的一眼望去,以为可以找到小恬化做的那一颗,我太想知道她的方位,因为太想寻觅她的踪迹。 这被风吹过的仲夏夜,我的爱情早已微凉。端详着那枚“原本就属于你”的蓝玉,你看它,现在蓝得那么深邃,那么忧郁,仿佛应验了那个古老的传说,愿意与我一生跟随。可是现在有它还有什么用呢?能把小恬换回来吗?要是可以,岂止你这玉佩,拿去我陈默的所有阳寿去换又如何? 苦苦的回忆着林小恬来时的样子,那妩媚动人的样子,会令你由然而生的心疼和心动。现在,她已然离去,化做孤星一点。我于尘世空候,她在天边眨眼。叫我怎能忘怀啊!这晃若隔世的爱怜? [三]——————————————————————— 那也是一个夏日的午后,我知道一个女孩儿一直在跟着我走。心里很是好奇,她跟着我干什么?我撑着一把黑雨伞,她的是红的。 我有意停下步伐,若无其事的回头张望,顺便也就瞄了瞄这跟着我的女子。她也跟着我陡然止步,但神态略显仓皇。想必她也猜到我看的其实是她,于是脸庞象做错了事一样的绯红起来。我笑了笑,然后继续前行。 雨又飘起来,细细的洒落在梧桐树的叶子上沙沙做响,有点儿象种叹息声。于我来说伞是多余的,只是拿在手里晃来晃去的玩耍着,而让雨水亲近肌肤的快意其实才是我想要的。我知道,她见我这样于是也把伞收拢,学着我那样晃晃悠悠地走路。我再次转身的时候笑了,她见我笑自己也便浅笑起来。这时我们已经有了一种默契——至少她认为我默许了自己这样无缘无故的跟着。 终于,我还是停下步子,转过身来朝她摇了摇手里的黑伞,示意她借步说话。她心领神会的怯怯走来。没错,的确是一幅做错了事等候发落的表情。我把黑伞撑开,将她完全罩住,她也终于有机会把纸巾拿出来擦拭满脸的雨水。只是忘了要说声谢谢。不过样子虽狼狈不堪,倒也楚楚动人,惹人怜爱。 看着哆哆嗦嗦的她,于是我又笑了。她犹豫着问我:“你是在笑我吗?” 我没有理会她,反问道:“你这样跟着人走路不累吗?” 她没有回答,开始擦耳鬓的头发。我猜她也许一时不知道怎样回答。于是我又继续数落她:“真没见过你这样的!拿着伞却淋着雨,逞什么强?” 这次她反击了:“你不也没打伞吗?凭什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稍过了一会儿,她又委屈的,羞涩的辩解道:“其实......我是喜欢看你的背影......,看着看着就模仿起来。” 我笑着问她为什么喜欢,我知道自己的背影看上去其实并不怎么样。 “你的背影和我梦里梦到的一模一样,那个梦我随时都在做,因为梦到太多次,所以轮廓特别清晰,不会看错的。” 她开始不那么害羞并大方肯定的说着一路跟来的理由了。 我笑着耸了耸肩,表示你爱看就看吧。邂逅于诺大的城市,人家经常在梦里梦到自己的背影,一天终于碰到了,被她尾随一两条街也是可以理解的。并且她不还是个漂亮的妹妹吗?我在心里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又走出很远一段路。 我开始不自觉的用哼歌的方式来打破一路的沉寂,我向来不指望也不希望女孩儿主动跟我搭讪。而我哼的歌不外乎就是那几首中的那几句,比如我当时就是这样哼的: ...... 蓝色的思念 突然演变成了阳光的夏天 ...... 绿色的思念 回首对我说一声四季不变 不过一季的时间又再回到从前 那个被风吹过的夏天
...... 当我发现她的眼泪在静静的流淌时,马上打住,不安的问道:“你怎么了?” 她生气的反问:“你唱最后一句的时候为什么会有那样的颤音?” 接着她说:“很久没有因为什么流泪了,刚才的那个颤音....我觉得被你惹哭有丝丝的幸福感。”说罢脸色又是一阵绯红。什么逻辑?哭也幸福? 而我在听她说完后这才细细地看过她的脸,然后由衷的赞美道:“你真美!”我想她也许也看到了我红透的耳根。 [四]——————————————————————— 林小恬真的很美。即便是出于嫉妒的女人也不得不这样评价她的容貌。后来,雨中的尾随变成了浪漫的邂逅。我也因为这场令她幸福一时的雨中漫步,逼她承认是她主动追我的。她也总是说我老拿这个来欺负她,说我很亲切但也很粗心。说我竟然不知道那天她半个身子都在伞外面,也不知道她因为激动而冷得发抖。 我关心起她常年挂着的玉佩是因为一只小虫掉进了她的脖子里,她象杀猪般的大呼救命。我很生那只小虫虫的气:你明知道林小恬是那种见了除人之外,长两条以及两条以上腿的生物就会害怕的人,更何况你还有翅膀,什么地方不好钻非要去钻她的领口?我跟她认识了那么久也还没有钻过呢,你凭什么?拍死你也是自找的。 问起那枚看起来普通得象地摊上三两块钱就能买到的玉石,她便忘了刚才丢人现眼的样子,开始一本正经的把家传宝玉的故事娓娓道来。
[五]——————————————————————— 那是她妈妈的妈妈的妈妈以上的很多很多代妈妈传下来的东西。她说妈妈和很多代那几个字的时候,表情认真得可笑。我没有笑她但是逗她说:“清朝的东西就可以算文物或古董了,照你所说的很多很多代的话,不追朔到唐宋也要回顾到明清了,那你家这宝贝可就值大钱了,还不择日去做个鉴定然后拿去变卖了?” 她白了一眼笑骂道:“你这人怎么满脑子的铜臭?还有没有点情感观念和家族荣誉感了?你再瞎说我不讲了!” 见她那么一板一眼的我也就不在打岔,让她继续的讲下去。 她说这块玉佩到底是从哪一个妈妈那里开始往下传的后来的妈妈们也逐渐忘却了,于是它的历史也就无从考证。只是觉得奇怪的是,它从来没在任何一个妈妈的手里遗失过,一直完好无损的这样代代相传。 “我是个丢三落四的人,光今年就丢两部手机了,更别说其他的物件。可偏它自打我出生以来就从没弄丢过,我想也许生下来妈妈就让我挂着它怕我弄丢的缘故吧!” “母亲过世得很早。她走的时候叮嘱我一定要把它保管好,不可送人,更不可主动遗弃。她的祖母曾对她说,告诉代代相传的女子们,见到能用手里的温度把它变成深蓝色的男子一定要把玉佩交给他,因为连同你和这个玉佩都是他的。不仅如此,你还必须也只能嫁给他,无论他是贫穷还是富有,不论他是英俊还是丑陋......。这件事必须要做到,到你要离开的时候还没有找到他就传给你的女儿去完成。” “说到这里,我想告诉你我妈妈那边的很多很多代都有女孩子,如果没有,再生十胎也要求得至少一个,我想也许就是因为这个玉佩需要家族中的女子往下传的缘故吧?” “母亲讲给我听的时候其实已经远没有她的外婆或者外祖母讲的那么神秘和精彩了,她只是把它当做一个单调的故事讲给我听,希望我把它当成一个传统往下传而已。不过我倒觉得它真有所谓的灵性的话,我便会相信它是某种代表着神的意志的信物,那么既然有灵性,我便会遵从神的意愿,如果谁能在手里让它呈现出深蓝的色泽,没准儿我会真的嫁给他呢!” 听到恬儿说要嫁给别人,我才恍然的清醒过来,大声说道:“林小恬,你必须并且也只能嫁给我,因为我已经等了你上千年了。”小恬狡猾地讲着条件:“那么,陈默,你就用手来握握它,看你是不是那个人,是的话我立即嫁给你!” 我很是不甘心被她用这样的条件要挟,但心里也充满了好奇和侥幸:万一我就是呢!结果握了三分钟,弄出一手的汗,除了把玉佩弄的湿漉漉的什么变化也没有。小恬哈哈哈的大笑,“你不是我的真命天子,我要去找我家相公咯!”说罢跑掉。我郁闷的坐在那里,盘算着下次再握的时候悄悄弄点蓝墨水在手里。哼!丫头片子,你不嫁我还能嫁谁?想着想着傻笑了起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1 2:37: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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