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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iliu

川大退休教授元阳采风被恶人重拳打下观景台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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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岁副教授与人争拍照位置时被打下观景台身亡



发布时间:2010-2-27 17:20:29    余杭新闻网

  昨天,记者从元阳县公安局获悉:春节前在元阳梯田因争摄影位置而引起斗殴致人死亡的武汉游客许某,已被元阳警方在22日执行逮捕,但警方拒绝透露许某涉嫌何种罪名。

  记者了解到,2月9日早晨6点,元阳梯田多依树景区观景台前已有游客在此摆出三角架等候拍摄日出照片。前来的一位老者在一转角处支起自己的三角架时,引起了旁边一女子的不满,认为挡住了其拍摄视线。争执中双方有了肢体接触,随即其后面的一中年男子走到前面不仅不劝架反而出手打人,其他游客冲到两人身旁劝解,但位于观景台边的老者却已摔下了观景台。当老者的老伴及多位游客到了观景台下时,发现老者头部流血躺在地上已不能动弹,周围游客一齐将老者救到景区停车场,并向120急救车求救。由于观景点距医院太远,120急救车在约一个小时后才到达现场,到了元阳县新街镇民族医院时,老者已处于病危状态,至中午时抢救无效死亡。

  元阳县公安局经调查得知,死者名叫张中一,62岁,是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退休副教授,而40岁的犯罪嫌疑人许某则是武汉人。经法医鉴定,张中一是因高处坠落致颅脑损伤死亡。当天,嫌疑人许某就被刑事拘留,22日被逮捕。

  记者了解到,张中一退休后受聘于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西南财经大学讲授摄影课程,为采集教学素材而在假期间、在老伴的陪同下到元阳采风。当晚,张中一的儿子就从成都赶到了元阳。由于元阳县没有殡仪馆,张中一的遗体在第二天被送到个旧市殡仪馆保存。


楼主和死者家属的说法是不是太片面了?死者家属和学生能不能给舆论一个真实的说法,大家该支持就支持!

如果只是一个简单的互殴,参与者自己不慎死亡,还是让警方来依法处理吧.死者家属捏造事情经过博得舆论同情给警方制造压力!!!我是瞧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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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张老先生能和一女士发生肢体接触!!我认为其素质确实不杂的.
如果有其他男士和我老婆肢体接触,我是不会多说的,也过去一老拳!!!
只能说这个案子死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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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6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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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张老先生能和一女士发生肢体接触!!我认为其素质确实不杂的.
如果有其他男士和我老婆肢体接触,我是不会多说的,也过去一老拳!!!
只能说这个案子死了人...... ...
红泥花生 发表于 2010-3-6 12:20


呵呵,终于又多了一位清醒的明白人!再补充一下:和一女子发生“肢体接触”的不止张“副”教授一个人,而且包括“副”教授夫人,两口子一起上的!牛人啊!!
QQ:200828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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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平 于 2010-3-6 17:43 编辑

杯具!
    首先是偶然的,他们谁也不认识谁,谁也不会预谋谋害谁(所以更显杯具性!)。
    其次是必然的,德行、修养、意气、情绪以及头大颈粗、腰大膀圆,这些都注定了他们(及他人)的言行举止,遇事方略,必然结果。
    结果,他们都必将承担起各自必须承担的后果。不论起因对错是甲是乙,也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只要不是殊死的敌我矛盾和正当防卫,那么有用生命承担的,也就有用自由或金钱以及良知来承担的;有为贪得一时欲念或情绪不能自已的,就有为其付出代价、悔痛的可能和必然。
     最后,这种事或类似的事(指争斗)还必将经常的在我们身边发生,因为,我看见很多的朋友还很意气,还很极端的要把这不幸的事演绎得更加不幸和更加对立。还是让他们逝者安息,生者自咎吧;还是让法律说话,世人尊重吧!
     惋惜呀,两路美好的旅程,汇成的确是阴阳两隔,无情的官非和无尽的悔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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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样,人是死了,该负什么责任就应该负什么责任。。。
飘在西昌。。。。其实没有太阳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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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7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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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这个事情我还算知道一些的。

在腊月29晚上,我到了东川花石头村,在饭馆里面,遇到了深圳老熊一家。当晚,老熊就给花石头村丁字路口那家宾馆+餐馆的所有人讲了元阳的事情。

深圳老熊就是是元阳那件事的亲历 ...
sm1110 发表于 2010-2-24 00:52

支持客观态度!LZ的帖子明显一边倒,有误导嫌疑。另外,现在的一些摄影界人士的行为也确实有些过分:
http://www.**/city/shanghai/2/409968,0,0,0.html
走 只是一种形式 它的内涵应该是精神的独立与自由 真正的行者是主动追求孤独感 并在旅途中深深思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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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517是不能帖其它网站链接的,固步自封,有点小家子气!

有兴趣的同学自己百度吧:二月在山坡上哭了 — P7,直播开始 — 住手,这是何等的冒犯!

在磨房上海里的帖子,看过后也可反思反省自己是不是有过类似的行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希望人与人之间能够更加和平平等的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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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两句。
作为看官,我们只用知道一个确切的事实:在旅游地因争夺拍摄位置,一个年纪比较大的人提前结束了宝贵的生命。至于争相到底是怎么样的,自然有公安机构调查;而法律评判是法院的事情,道德的评判在没有弄清真相前,我个人认为最好谨慎的好。作为旅游爱好者,摄影爱好者,我们更应该关心的是如何从中吸取教训,不要把去看天堂般美丽的景色,变成了就此上天堂。在这出悲剧中,没有赢家,老者猝死,而中年打人男子这一生也被毁了,都是可怜人。
现在的人,自我感太强,在无明的驱使下,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真是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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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渣也配摄影?  拉出切弄死算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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