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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朋友你好,我很反对你这种一叶障目的看法,既然你谈到历史,希望你不要仅仅局限于南京大屠杀,而应该从全局着眼,那么我就给你讲讲台湾的历史.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700多年前的三国时代。公元230年(三国吴黄龙二年),吴主孙权曾派将军卫温、诸葛直率领1万水军渡海到达台湾。这是中国大陆居民利用先进的文化知识开发台湾的开始。到了6世纪末、7世纪初的隋代,大陆和台湾的接触增多。据载隋炀帝曾3次派人到台湾,“访察异俗”,“慰抚”当地居民。是时,大陆和台湾已有贸易往来。此后由唐到宋的600年间,大陆沿海人民,特别是福建泉州、漳州一带居民,为了躲避战乱兵祸,纷纷流入澎湖或迁至台湾,从事垦拓。至南宋时,澎湖划归福建泉州晋江县管辖,并派有军民屯戍。
元代进一步加强了对台湾的管理。公元1292年(至元二十九年),元世祖忽必烈派海船副万户杨祥、礼部员外郎吴志斗和珍部员外郎阮监到台湾“宣抚”。公元1335年(后至元一年),元朝正式在澎湖设“巡检司”,管辖澎湖、台湾民政,隶属福建泉州同安县(今厦门)。中国在台湾设立专门政权机构,也自此开始。
到17世纪20年代的明朝末叶,大陆居民开始大规模移居台湾,给台湾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以极大的推动。其时,福建人颜思齐、郑芝龙为抗拒官府欺压,率领闽粤居民迁居台湾,一面从事农耕、贸易,一面组织武装力量抗御倭寇和荷兰人的侵扰。公元1628年(明崇祯元年),时值福建大旱,百姓无以为生,郑芝龙(后官至都督同知)组织灾民数万到台湾,“使垦荒食力”,各地逐渐形成了许多村落。台湾自此进入了大规模的开发时期。
17世纪初,荷兰打破了西班牙和葡萄牙人的殖民霸权地位,来到东方,积极参加对殖民地的掠夺。它先后于1602年(明万历三十年)和1622年(明天启二年)两次侵占澎湖。1624年(明天启四年)。明政府出兵将荷兰殖民者逐出澎湖,俘获荷军主将,余众逃往台湾南部,侵占了大员(今台南市安平区)。两年后,西班牙人又从吕宋入侵台湾,占据了基隆和淡水一带。1642年,荷兰人夺取了西班牙人在台湾北部的据点,台湾自此沧为荷兰的殖民地。荷兰殖民者盘踞台湾38年
郑成功是郑芝龙之子。生于1624年,早年郑成功以厦门为根据地,起兵抗清,被明桂王封为延平郡王。因进攻南京受挫,后回师厦门,大修船舰,倾力筹划驱逐侵据台湾的荷兰人,收复国土。1661年(清顺治十八年)农历四月二十一日,郑成功留下部分兵力守卫厦门、金门,亲自率领2.5万名将士及数百艘战船,从金门料罗湾出发,经澎湖,向台湾进军。农历四月二十九日,郑军在台南鹿耳门内禾寮港登陆,在台湾同胞的积极支援下,与荷军展开多次激战,最后将荷兰殖民总督和残敌围困在热兰遮城内。郑成功在致荷兰殖民总督揆一的“谕降书”中严正指出:“然台湾者,早为中国人所经营,中国之土地也,……今余既来索,则地当归我”。在围城9个月之后,荷兰殖民总督于1662年(清康熙元年)农历二月一日不得不签字投降。自此,中国人民收回了被荷兰殖民者侵占的台湾宝岛。
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清政府派军进攻台湾,郑克爽率众归顺。自此台湾在清政府直接统治之下。清政府统一台湾之后,翌年在台湾设1府3县,隶属福建省。台湾重新纳入中国中央政府的统一管辖之下,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与大陆的联系更加密切了,成为国家统一整体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894年日本发动了中日战争(甲午之战),翌年3月攻占澎湖。腐败的清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将台湾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台湾从而沦为日本的殖民地,开始了长达50年的日据时期。
1895年割让台湾的马关条约签订的消息传出后,举国哗然,人人“痛心疾首”,万分愤慨。康有为、梁启超等集十八省举人千余人“公车上书”,反对割地求和,主张变法图强。在北京参加会试的台籍进士、举人,联名上书清政府都察院,痛陈:“数千百万生灵皆北向恸哭,闾巷妇孺莫不欲食倭人之肉,各怀一不共戴天之仇,谁肯甘心降敌!”马关条约签订之次日,全省同胞哭声震天,悲愤无可抑制的台北人民鸣锣罢市,民众拥围抚署,反对割台,并要求饷银不准运出,军械制造局不准停工,税收全部留作抗击日寇之用。丘逢甲等一批台籍士绅还试图以“自主”的办法抵抗日本的占领,建立“台湾民主国”
武装抗击日寇占领 日军侵占台湾后,清政府敕令其驻台巡抚唐景崧等官员离台。台湾同胞纷纷拿起武器,自行组织抗日民军,保卫祖国疆土。他们持续进行了前后长达7年之久的武装斗争。
初时,台湾同胞在各地配合一度拒不奉诏的黑旗军首领刘永福等清军官兵在新竹、大甲溪、彰化、嘉义和台南一带与日寇拼死搏斗。他们手拿土枪和长矛,凭血肉之驱,前赴后继,猛扑敌寇。其中尤以彰化和嘉义保卫战最为激烈、悲壮,抗日民军首领徐骧等人、黑旗军的将领以及刘永福新军七星队的大部都壮烈牺牲。一个日本人当时记载道:“不论何时,只要我军(日军)一被打败,附近村民便立刻变成我们的敌人。每个人,甚至年轻妇女都拿起武器来,一面呼喊着,一面投入战斗。我们的对手非常顽强,丝毫不怕死。他们隐藏在村舍里,当一所房子被炮火摧毁,他们就镇静地转移到另一所房子里去,等一有机会就发动进攻。”
台南抗敌的最后阶段极为艰苦。清政府一再严令禁绝大陆各地支援台湾,黑旗军和民众军械粮饷俱绝,队伍饿极不能起。在此情况下,刘永福坚持抗日5个月后,不得不被迫登轮退返大陆。台南遂于1895年10月20日沦陷。至台南失守时止,台湾军民总共毙伤敌3.2万余人,占日寇侵占初期兵力的一半以上。
“五·四”以后的民族解放运动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俄国十月革命和祖国大陆的民族民主革命运动的巨大潮流影响下,台湾同胞进一步掀起了有组织的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潮,在台湾民族解放运动高涨的形势鼓舞下,居住在台中浊水溪上游雾社的高山族同胞,因不堪日寇的奴役和压迫,于1930年10月27日举行武装暴动。这就是震憾中外的雾社起义。他们在捣毁十几处日寇警察分所之后,退入深山,同6000多名日本军警激战20余天。许多高山族妇女,为激励丈夫杀敌而无后顾之忧,集体跳下悬崖。最后高山族同胞弹尽粮绝,起义领袖等自戕以殉。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国际协定重新肯定了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的《开罗宣言》中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后又有苏联参加签署的《波茨坦公告》中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
我也承认在南京大屠杀中有台湾人参与,应为当时台湾为殖民地,受到日本人的驱使,干下不可饶恕的罪行,但是那毕竟是一少部分,而且我敢肯定他们当是绝对没有这个觉悟,从台湾人民反抗日本侵略的英勇事迹中,也能看出台湾于日本水火不容.在中国历史上元朝也有屠城,你难道也要排斥蒙古族吗?不要有狭隘的民族情节,你所说的"很多台湾人并不认你为兄弟,他们以他们的爷爷参加日本军队打进中国自豪,他们会说你自作多情。"这些人都是台湾人里的人渣,中国也不排除少数亲日分子,所以要分清事实真相,不负责任的言论只会加深两岸人民的误会.与中国和平解放台湾的宗旨背道而驰.你想想,如果你是台湾人,看见这篇帖子你会怎么想,不搞台独的都要搞台独了。
以上为个人谬论,不齿一笑.希望有不同意见者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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