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远征车友联谊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 入会
(一)申请人在认真阅读并认可联谊会章程后,可采取亲莅或通过QQ、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联谊会理事会表达希望加入的意愿;
(二)理事会以QQ、电子邮件方式将《成都远征车友联谊会入会申请书》格式样表送达申请人;
(三)申请人在收到《成都远征车友联谊会入会申请书》格式样表后,须在30日内持《成都远征车友联谊会入会申请书》到联谊会指定联络点,填写《成都远征车友联谊会会员登记表》;
(四)经联谊会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即取得临时会员资格,可参加由联谊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临时会员在经历3次以上(含3次)集体出游活动考察后,联谊会理事会将综合申请人在集体出游期间各方面表现,做出同意加入与否的决定;
(六)若申请人有本联谊会理事会成员担保入会的,可免于考察,直接成为正式会员;
(七)经理事会同意吸纳为联谊会正式会员的,须亲莅联谊会指定地点,与联谊会正式签署《成都远征车友联谊会入会声明》,并交纳会费,同时领取会员卡、会标、车标及队旗,即成为联谊会正式会员。
(八)联谊会入会联系电话:028-66140874,QQ:19485233,E_mail:scchz@163.com。
第二章 年审
(一)联谊会理事会对正式会员每年组织一次资格审查,对会员在一年中的综合表现、身体状况进行客观评估,对发现不符合会员条件的,主动劝其退出;对联谊会集体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对其它会员安全构成显著危害的,将责令其退出,并不予年审。
(二)年审采取联谊会集体聚会方式,年审通知在网上发布,自发帖之日起10日内即视为送达。
(三)因故不能参加年审者,可委托他人代办。无特殊理由不参加年审者,联谊会理事会将通过网络向其发布最后年审通知,若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办理年审者,联谊会理事会将根据联谊会章程对其予以除名,注销其所有与联谊会相关标志、符号。
(四)年审时间和聚会地点,联谊会理事会将另行通知。
第三章 会籍的保留与注销
(一)会员因故脱离联谊会1年以上2年以下,需保留会员资格者,须向联谊会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联谊会理事会将允许其继续保留会员资格直至期满。
(二)会员在册时间超过15年,后因身体、年龄等原因退出联谊会,需保留会员资格者,其会员资格将会被永久保留。
(三)因其它联谊会理事会认为需为其保留会员资格者,其会员资格将会被永久保留。
(四)因各种原因被联谊会理事会除名者,其会员资格将在联谊会理事会发布除名通知后注销。
(五)会员因故亡故,其会员资格将自动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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